長者社會福利
高齡津貼(生果金)
「生果金」正式名稱為高齡津貼,是為年滿70歲的長者每月提供現金津貼,屬於公共福利金。
高齡津貼 (每月金額為1,475元) 適用於任何70歲或以上的長者,毋須申報經濟狀況。
有關公共福利金的詳情,可參考社會福利署網頁。
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申請普通高齡津貼(生果金)?
你必須:
-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;
- 是70歲以上的長者;
-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,連續居港最少1年(註);
- 於領款期間,會繼續連續在香港居住;及
- 沒有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("綜援") 。
註:
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,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1年的規定。
如果申請前的一年內,曾離港多於56天,申請人必須由申請日起在港住滿超出56天離港寬限的日數,便可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。舉例說,如果申請人在申請前的一年內,曾離港96天,他/她必須由申請日起,在港住滿40天(96減56天),以符合規定。
可以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嗎?
不可以。如果你已經是綜援的受益人,就不能領取公共福利金。